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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22万元!26家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市级'黑名单'

时间:2018/12/6 8:37:15 点击:

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公布,26家生产经营单位上榜,最高被罚122万元。

根据《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汇总,市安委办将深圳市华厦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坪地分公司、深圳市尚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6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市级“黑名单”管理。

1

深圳市华厦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坪地分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7月7日,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华厦工业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华厦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坪地分公司违法发包,将铁皮棚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个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安监局

2

深圳市尚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8月3日,位于坪地街道的尚笠工业区C1车间发生一起中毒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尚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法人梁尤怀,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负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安监局

3

深圳市中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6月17日,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共和新村 A 区,一名工人在进行停车场地面硬化作业时,发生触电事故,该工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调查认定,中泰劳务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在责任电工请假不在岗期间,未及时安排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2)教育和督促工地班组长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李国强在未取得低压电工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采用地面明设的方式敷设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用电线路;(3)对新进员工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到位,致使该工人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作业现场安全认识不足就进入现场作业。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华区安监局

4

深圳金鑫绿建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7月2日,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深圳市国际会展中心一期C4会展厅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金鑫绿建股份有限公司对李某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确保李某掌握钢梁安装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且未严格督促李某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如实地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该起生产安全事故,且存在谎报事故和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5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6月21日,在前海合作区市政工程Ⅴ标的桂湾地下车行联络道工程,施工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在组织混凝土结构支模作业过程中,1名工人在钢管支架内传递支模材料作业中不慎从支架上滑倒坠落受伤,后经送南山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认定,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

执法单位:南山区安监局

6

深圳市南山区中科纳

丁记晌午饭现炒简餐馆

违法事实:2018年6月16日,在南山区粤海街道中科纳能大厦D区一层深圳市南山区中科纳丁记晌午饭现炒简餐馆,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1名电工受伤,后经送南山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1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南山区中科纳丁记晌午饭现炒简餐馆未认真落实相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南山区安监局

7

深圳东诚美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8月21日,在粤海街道高新社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B座11楼室内装修施工现场,施工单位深圳东诚美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室内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经调查认定,深圳东诚美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

执法单位:南山区安监局

8

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8月3日,南山区粤海街道南山供电营业中心地基与基础工程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7万元。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

执法单位:南山区安监局

9

深圳法利葡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4月12日,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中心围7巷6号801房出租屋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法利葡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空调安装操作规程不完善,空调安装人员未取得相应的特种从业资格证书且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安监局

10

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4月13日14时,龙华街道华盛珑悦花园工地3号塔吊在吊运钢管的过程中,砸中正在下方作业的木工汤某,导致汤某当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吊装作业存在吊物下违规站人的安全隐患。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华区安监局

11

睢县荣源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5月15日,位于坪地街道怡心社区吉祥2路4号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睢县荣源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对事故负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安监局

12

深圳市安恒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4月15日,西乡街道宝安大道和西乡大道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安恒运输有限公司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肇事车辆粤BD04207号小型轿车GPS动态管理系统出现无法查看录像和实时视频,无法判断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且车内外行车记录仪无数据,也无故障记录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13

深圳市龙岗区万德兰石头加工厂

违法事实: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龙岗区万德兰石头加工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龙岗区万德兰石头加工厂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安监局

14

中建钢构广东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7月2日,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深圳市国际会展中心一期 C4 会展厅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 1 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中建钢构广东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未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钢梁安装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且未对金鑫绿建公司进行有效的统一、协调管理,未及时发现事故区域的事故隐患并督促金鑫绿建公司进行整改。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15

惠州市仟和展示用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5月23日,华强北街道办事处辖区茂业天地三楼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惠州市仟和展示用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所属人员的特种作业资质(电工证)进行核查,导致所属人员持假证件违规从事涉电作业;提供给茂业天地的施工资料所加盖的公章系伪造他公司公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福田区安监局

16

深圳市浩超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8月6日,松岗街道沙浦社区松沙显亮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发生 一起触电事故, 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浩超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施工资质承接事故车间主电安装及照明改造安装工程;向工人提供的作业工具(涉事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符合安全要求。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17

深圳市永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 年8月14日,福海街道煜硕码头深圳市永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永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对作业范围进行安全隔离,未在涉事装载机作业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18

松沙显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8月6日,松岗街道沙浦社区松沙显亮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发生 一起触电事故, 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松沙显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将事故车间主电安装及照明改造安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深圳市浩超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19

深圳市鸿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 年 6 月12日,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辖区农园路与红荔路交汇处香蜜公园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鸿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给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荔枝采摘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工人高空作业时的违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福田区安监局

2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坪山)

违法事实:2018年7月27日,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横坪公路3001、3007号的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坪山区安监局

21

深圳市泰尼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分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7月14日,位于深圳市坪山区新和路127号的奥加泰精品酒店装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泰尼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将承包的EPS外墙水泥构件的安装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包工头邓华平,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坪山区安监局

22

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7月14日,位于深圳市坪山区深城投·中心公馆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坪山区安监局

23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6月9日,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垃圾转运站发生一起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应对事故的发生负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坪山区安监局

24

麦敬东

违法事实:2018年8月21日,西乡街道径贝新村74号楼装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麦敬东非法承接事故装修项目,并将项目违法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陈小松个体施工队,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25

谌文裕

违法事实:2018 年 8 月 14 日,福海街道煜硕码头深圳市永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 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谌文裕对涉事装载机司机张孝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26

王义权

违法事实:2018 年 5 月 11 日,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翠岭华庭小区 3 栋 3 单元,工人在对 31 楼西北侧外墙的 GRC装饰线条进行拆除作业时,发生一起作业工人随吊杫高坠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经调查认定,王义权未组织工人按施工方案拆除住宅楼31层外墙GRC装饰线条;在施工前未针对高空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排无相应作业资格的高空作业人员或无高空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黄某错误使用安全带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吊篮严重超载的安全隐患;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华区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黑名单”后,会有什么影响呢?

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有效惩戒,市安委办依据《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期间,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银行信贷、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或者禁入。

不过,各区(新区)安监部门和企业应该明确: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给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困难障碍和负面影响,而是为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

作者:634233293 录入:634233293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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