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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也要“出生证”啦!

时间:2016/10/18 8:57:15 点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的被誉为史上最严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要求食用农产品如果要上市,必须持有产地证明与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即俗称的“出生证”与“合格证”。 

  但广州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广州食用农产品多数并没有“出生证”或“合格证”就进入了批发市场。同时,仅有部分市场能通过日常抽检来监控质量,这说明食品安全漏洞确实存在,有问题的食用农产品在发现问题前或已经流到餐桌。 

  针对这一漏洞,记者从广州市食药监相关处室负责人了解到,广州将要求境内专业市场完善检测体系,无论进入广州的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出生证”与“合格证”,都必须在广州定期抽检,凭本地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交易。 

  观察 

  “合格证”为何少见? 

  记者了解到,江南果菜批发市场、广州鱼市场、黄沙水产市场、一德路4个市场等都是广州自检严格的市场,如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每天抽检逾200个蔬果的样品。一旦发现问题蔬果,会封存农产品,并要求同一产地的农产品携带合格证入场。但这毕竟是少数市场,特别是走鬼档的存在,让食用农产品未经检测便从农田直接上市。 

  记者了解到,以一德路为例,十多家市场中,仅有4家市场常年参与市场自检,比例不足四成。 

  背景:海味花菇冰鲜鱼都得有“出生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16年3月1日实施。《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广州市海味干果商会秘书长伍惠汉告诉广州日报记者,鲍参翅肚,鱿鱼、干贝、虾米、香菇、花菇、木耳等均属于食用农产品范畴。此外,如冰鲜鱼、生鲜鱼等也属于此范畴。而像食品加工品,如蛋挞、糖果、饼干等工业生产的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 

  按照《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得有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同时,有关部门出具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自检合格证明等可以作为合格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调查:目前食用农产品多无“出生证” 

  记者调查发现,当下广州众多专业市场中,交易模式依然“墨守陈规”,进穗前,食用农产品多无“出生证”,少有“合格证”。 

  以鱼翅为例,广州市海味干果商会的理事陈先生专门到福建等地采购鲨鱼、鲍鱼等,然后制成海味在一德路销往全国。他给记者还原了食用农产品当下的入穗流程。如鱼翅,当地渔民前往南海、东海、太平洋等海域捕捞鲨鱼后,到岸后就销售给前来收购的商家,商家拿回自己的工厂里面进行加工,或者去皮或者保留鲨鱼皮后就拿到一德路销售,然后走向全国。 

  按照新规,鱼翅这样的农产品在进入广州前,必须出具“出生证”。这就涉及两个困难:一是因为鲨鱼捕捞地点在茫茫大海中,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很难证明确实是哪个渔民或企业捕捞了鲨鱼。二是当下中国农产品生产还是以个体户为主,即使个体户提供了产地证明,多个个体户的产品混在一起送往工厂加工后,届时也很难分辨出鱼翅的来源。 

  后果:“无证”农产品有被下架风险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查显示,黄沙市场95%的商家不能提供产地证明和购货凭证。原产地的检测报告也很少见,但能找到本地市场给的检测报告。 

  这种现象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不合格农产品流入餐桌的可乘之机:市场自身的抽检与上市交易是同步进行的,一旦市场抽检发现问题,可能问题食品已经流出专业市场,甚至可能已经到了餐桌,这给食品回收造成困难。如广州本地此前曝出的毒生姜为例,进入某市场的数量与销毁量就存在差异。 

  不合格的产品怎么办?例如在2013年,央视曝光假鱼翅风波,波及一德路,当时市场检查发现,下架的53斤鱼翅中,发票的不超过5张。没有商家能提供对鱼翅检测合格的证明。该处室负责人表示,按照《办法》,此前无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方式将被判为不合格,产品面临下架的风险。 

  举措:广州食用农产品须定期抽检 

  未能提供产地证明或者产地检验合格证书,怎么办?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广州日报记者,《办法》已于2016年3月1日实施,是没有过渡期的。接下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督促各个市场完善自身的抽检系统,无论进入广州的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出生证”与“合格证”,都必须在广州定期抽检,凭本地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上市交易。另外,有关检验机制将在今年年中之前部署完毕。 

  伍惠汉告诉广州日报记者,由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人民街道办事处提供位于一德路果菜直街7号的旧楼房,商会就投入30多万元进行装修,建成规范的检测室,作为农产品上市前的食品安全检测室之用。 

  从2006年至今,第三方检测机构如广州港集团旗下的广州市粤豪水产品检测机构已经派员进驻市场,制定和完善本行业的抽检制度,抽检项目和抽检方法,以达到“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

作者:634233293 录入:634233293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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